廉租房申请已回复点击:1056第 197 条咨询

咨询标题:廉租房申请(已回复)
咨询时间:2017-06-02
咨询作者:冯兰兰
咨询内容:各位领导好,本人冯兰兰,陈仓区千河镇杨家沟村五组人,2013年结婚,孩子四岁了,我没有住房,老公是农民工常年在外,我带孩子和父母租房住,父亲是残疾人,就靠老公微薄之力生活,2015年申请过廉租房至今为止没有结果,找过很多次都说回家安心等结果,我没有关系也不知道该找那个部门,在这里求各位领导多关注一下我们这些贫困户,给我们点保障,一个安稳的家,让孩子能安心完成学业,我也能安心给老公助点力,解决下家庭收入的困难,
回复时间:2017-06-12
回复作者:本站
回复内容:您好,感谢关注蟠龙新区。经核实,您于2015年申请保障性住房,并已获得审批。蟠龙新区保障性住房第一批摇号分配,于2016年10月8日—11月30日进行安置,现已结束。未按时办理选房登记手续、但仍有意愿在蟠龙新区安置的家庭,可前往蟠龙新居项目指挥部登记信息,相关部门会在适当时间里安排第二次安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