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)以及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59号)的有关要求,为了解社会公众对《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源工业园总体规划(2023-2035)》实施的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,现将《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源工业园总体规划(2023-2035)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布如下:
一、规划概况
规划名称: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源工业园总体规划(2023-2035)
规划范围:龙源工业园分为“一园两区”,总面积为312.22公顷,规划片区一占地面积212.22公顷,位于金台区蟠龙新区东北部。四至范围为:东至龙腾路东侧,南至龙池大道一线,西至龙川路,北至龙凤大道。
规划片区二占地面积100公顷,位于金台区蟠龙新区西部。四至范围为:东至西营片区规划路,南至龙翔大道,西至新区西绕城路,北至蟠龙大道。
规划定位:以健康食品产业、高端装备制造业、先进新材料产业以及输配电装备制造为主导,打造全省具有影响力、竞争力的绿色、开放、新型现代化特色园区。
规划期限:近期2025年,远期2035年
二、规划编制机构及联系方式
规划编制机构: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
通讯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龙腾路中段蟠龙新居F10号楼
联系人:谢先生 联系电话:0917-6261020 邮箱:252271205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: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岭社区金融广场A座
联系人:严工、胥工 联系电话:0917-3338880 邮箱:464341237@qq.com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一)对规划的发展思路、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建议;
(二)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对规划方案优化调整的建议;
(三)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;
(四)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关心本规划的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并填写意见表。请在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查阅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于自公告发布日起,通过信函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编制机构,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。
公告发布单位:宝鸡市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
公告发布时间:2023年7月18日